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国家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4月1日,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联合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五、第九党支部以及稀土高新区资源环境局党支部开展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为主题的党日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注重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党员们深入黄河岸边、周边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吸引了众多群众的关注。在活动过程中,党员们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黄河保护法的重要条款,结合破坏水资源、污染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等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让群众深刻认识到保护黄河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同时,党员们还积极介绍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详细公布监督线索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主动参与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来,踊跃举报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守护“母亲河”的良好氛围。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黄河保护法的认知,提升了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与法治观念,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稀土高新区检察院一以贯之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河活动,综合运用现场实地查看、无人机高空巡查等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与违法行为。同时,积极与资源环境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凝聚保护合力。此外,还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协作意见,建立起多维度的保护机制,共同助力黄河流域的大保护与大治理。
今后,稀土高新区检察院将持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更加坚定的决心与有力的举措,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同合作,深入推进各项专项行动。不断加大黄河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引导更多群众积极参与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来,为守护黄河的生态安全,让母亲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