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活动、全区检察机关加强对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相关要求,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聚焦诉讼权益兑现,通过精准监督,为终本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成功追回民事执行案款八万余元。
2025年4月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在民事执行监督履职中发现,法院在办理一件民事终本执行案件中存在瑕疵,对被执行人名下具备变现价值的有价证券及分红型商业保险保单现金价值,未及时采取冻结、变价、提取等关键措施,便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致使申请执行人债权未能兑现。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检察官充分发挥调查核实权,认真审查案卷材料,认真核对证券、银行、保险机构等关键账户流水与保单等证据材料,全面查明法院在执行环节存在的不规范情形后,依法向区人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对本案恢复执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对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隐匿财产的行为予以惩戒,并同步筛查同类案件,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及时、高效、公正办理执行案件,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检察建议发出后,区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立即恢复案件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财产实施全方位查控:额度冻结其在多家金融机构的账户及其持有的多家公司股权,查封其名下房产(查封期三年),并依法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一套执行“组合拳”,有力扭转了执行困局,为胜诉权益兑现打通了关键路径,最终欠付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的公信系于规范。此案的成功监督,正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促进法院执行规范化建设的生动实践。本次民事执行监督成功将终本执行程序恢复执行,为申请执行人追回八万余元执行款,有力彰显了检察监督在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并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本案当事人委托律师将一面写有“监督有力护正义,司法为民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我院。这面锦旗,不仅是我院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承载着他们对检察工作的信任与期盼。
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依托检法两院共同签署的《关于加强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监督的协作意见》,强化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有效实现,让每一份生效裁判都成为群众手中可感可触的正义果实,为诚信社会根基浇筑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