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加强计财规范型机关建设,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将“严、实、责”三字法贯穿计财工作始终,确保各项经费使用规范、透明、高效,充分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力求一个“严”字各部门资金使用需求均实行逐级申请制,小额资金部门主任、分管领导、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3万元以上大额资金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使用该笔资金,从源头上严把资金使用关口,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合理性。
二是突出一个“实”字为了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性,我院在资金使用过程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在制定采购需求时,充分考虑预算限制,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和服务,避免奢侈浪费。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采购活动不超出预算范围。全院严禁超规格、超标准采购。
三是强调一个“责”字我院全面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责任链条,形成全环节责任闭环。对于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当天问题当天解决,每月针对差错台账进行分析整改,对于普遍性问题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全员培训,拧紧检察人员思想的弦,坚决防范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