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互动。4月9日,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政法委司法科、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局、区建设管理局开展了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同堂培训。
培训邀请包头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有关负责同志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并以我院办理的几起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为切入点,深入浅出的对行刑衔接工作的监督与保障工作进行了讲解。
与会各行政机关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就如何落实好《意见》进行了交流,大家就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遇到的挑战、各单位之间数据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执行联动协作不够紧密等方面存在的工作壁垒进行了有效沟通,对进一步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顺畅对接,以更高效能的执法司法履职为法治高新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形成了共识。
会议强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中每一家单位都在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对于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案件全周期办理过程中,各部门在履行各自职责过程中要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精准提供执法司法数据信息,优化衔接程序实现互联互通。
下一步,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从机制上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不刑不罚等问题,推动执法司法贯通协调,持续提升法律实施效能,为提升稀土高新区依法治区水平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