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避免社区矫正对象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社区矫正的安全稳定工作,2月5日,我院联合稀土高新区司法科邀请人民监督员一起到辖区内民馨路、万水泉、稀土路三个司法所开展“春节”节前社区矫正督查活动。
此次督查以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存在脱管、漏管为工作重点,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日常工作记录等进行了仔细查阅,并听取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详细汇报;对各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解,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在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点验和警示教育。
结合日常监管和督查情况,我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关利华重点强调指出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一是要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二是要提高警惕,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销假报备制度,杜绝脱管、漏管的发生,严防社区矫正人员再次犯罪;三是要多关注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从人文关怀和工作创新的角度入手,提升社矫水平,稳定社区矫正对象情绪,降低社区矫正对象犯罪风险。
通过此次节前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守纪意识,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为保障和谐稳定的节日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
版权所有: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曙光路3号 电话:0472-6191873 邮编:01403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