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新规共研讨
案件办理提质效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一办理醉驾案件的标准,进一步加强公检两机关的相互制约和协作配合,提高案件办理质效,高新区检察院与高新区交管大队召开联席会议,就《意见》的理解与适用进行学习交流。高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莉娟,第一检察部主任帅桂芳,高新区交管大队副队长李明星及相关办案人员参加会议。
联席会上,我院与交管大队围绕《意见》中醉驾案件的立案与侦查、证据收集与采信及快速办理机制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讨论。第一检察部主任帅桂芳对《意见》中有关从重处罚、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及不适用缓刑等理解与适用进行梳理。同时,按照最高检发布的《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要做好不起诉案件的行刑衔接工作,及时对被不起诉人或按照新规无15项从重处罚情节的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会议还通报了2023年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案件办理及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情况。公检两机关分别立足自身工作职责,结合办案实践,对今后办理此类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交换意见,并就讨论内容初步达成了共识,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打下了坚实基础。
王莉娟副检察长指出,下一步,高新区检察院将与高新区交管大队形成合力,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严格、规范、依法办理好每一起“醉驾”案件。同时加强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培养规则意识,让“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深入人心,以检察担当为建设平安高新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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