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图片新闻   检察要闻   本院动态   典型案例   检察风采
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本院动态    
· 【检说·高新法智汇】原创丨带你...
· 【关注】一纸检察建议搬走群众心...
· 【提精神】检心向党 传承长征铸忠诚
· 【提质效】深耕数字检察 赋能精准...
· 【喜报】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
· 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二...
典型案例    
· 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
· 内蒙古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撤案监...
· 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
· 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
· 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
· 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二季度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6-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2026年第二季度“三个规定”填报记录情况公布如下:

2026年第二季度,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6件。其中,院领导填报5件,中层干部填报1件,其他检察人员填报0件。从记录报告的对象来看,检察人员被填报0件,占比0%;非检察人员被填报6件,占比100%。

下一步,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曙光路3号 电话:0472-6191873 邮编:01403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