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拟对“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局怠于履行餐饮店超许可范围经营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5月20日 下午14:30-16:00。
二、听证地点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听证会为公开听证,如需要旁听,请在2026年5月20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应提前15分钟入场,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旁听人员参加旁听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曙光路3号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472-6191857
特此公告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