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原则,推进阳光司法,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拟对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怠于履行现制现售饮用水机卫生管理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8月25日 下午15时00分。
二、听证地点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8月22日前向本院申请听证会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及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2-6191857
地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特此公告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