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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品牌、育高峰】“检护民生”高新检察在行动 “预防校园欺凌,守护少年的你”专项宣讲活动进行时
时间:2024-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弘扬校园正能量,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近日,稀土高新区检察院“薪火”未检工作室人员会同包头市检察院一行来到北师大附中小学部,两级院联动,共同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守护少年的你”专项宣讲活动,并对该校开展法治教育、校园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了调研。

此次宣讲面向全校一至六年级1970余名学生展开,检察人员围绕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校园欺凌热点问题,详细剖析“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行为方式和危害后果”、“怎样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通过分享真实的案例与学生们互动问答,引发他们对校园安全的思考,让同学们感受到校园暴力背后所带来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进而教授同学们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提高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讲座结束后,两级院检察人员共同参观了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机制建设等情况,并与校园安全负责人和部分教师进行调研座谈,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检校联系,多措并举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反欺凌意识,共创平安和谐校园

检察官小贴士:

校园欺凌有哪些具体表现?

肢体欺凌:拳打脚踢、殴打欺辱其他同学。

言语欺凌:给同学起难听的外号,用脏话侮辱同学。

社交欺凌:刻意孤立某一同学。

网络欺凌:在网上恶意曝光同学的个人信息、对同学造谣、污蔑等。

面对校园欺凌事件我们应该怎么做?

1. 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 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 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 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保护自己。

检察官寄语

希望同学们要养成学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培养法治意识,让法治的种子早日在心中萌芽。要懂得明晰权力边界、遵守行为底线,行有所止,从自己做起,从遵守家规、校规做起,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逞一时之勇,避免一时之念,做尊法守法护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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