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拟对“刘某涉嫌盗窃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7月3日 上午9:00-9:30
二、 听证地点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听证会为公开听证,如需要旁听,请在2026年7月3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472-6191893。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应提前15分钟入场,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旁听人员参加旁听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