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日,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走进某企业开展了以 “安全生产经营重于泰山”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为企业职工带来一堂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法治教育课。

活动中,检察人员紧扣企业生产经营与职工履职实际,围绕遵法守法底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具体规定以及实际案件办理情况,围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重点讲解破坏生产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罪名,清晰阐明行为边界与法律后果,引导职工敬畏法律、严守底线。
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检察人员同步介绍了知识产权相关知识,重点解读商业秘密保护、技术成果保护、知识产权侵权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企业核心技术、生产工艺、客户信息、招投标资料等均属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范畴,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他人专利、未经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录音录像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均可能涉嫌犯罪。引导企业与职工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竞争力的理念,提升企业职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守法诚信的意识。
为增强普法实效,活动设置互动问答环节,职工结合岗位实际踊跃提问,检察人员逐一“靶向式”解答,以发放普法奖品趣味互动深化学习效果,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为,人人有责的现场氛围。
此次活动是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将法治宣传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切实提升了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下一步,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普法宣传与法治服务,以法治力量守护安全生产,以知识产权保护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