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探店达人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营销方式,日益受到商家和消费者的关注。然而,一些探店达人在发布视频时,未显著标注“广告”字样,模糊了体验分享与商业广告的界限,误导了消费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为此,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规范“网红探店”广告发布,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健康发展。
2025年3月我院办案检察官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一些探店达人发布的美食视频具有广告属性,却未显著标注“广告”字样,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为此检察院依法向行政主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规范辖区内短视频平台用户发布食品餐饮广告视频行为。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积极开展整改,约谈相关商家和“探店达人”,要求其遵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发布互联网广告。经过整改,“探店达人”发布的视频广告均显著标注了“广告”字样,提高了广告的可识别性,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工作要求,按照最高检要求,扎实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高质效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推动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