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近日,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高新区检察院结合保密宣传月工作开展了保密培训、保密测试、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进一步强推动保密制度落实执行,提升保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保密培训由保密委员会成员以“社交媒体失泄密案例警示”为题为全院进行失泄密风险提示,重点从点对点传输涉密信息、群组发送涉密信息、公众号推送涉密信息、朋友圈、QQ空间等发布涉密信息、文件传输助手处理涉密信息、随意添加好友提供涉密信息等方面讲述了发生在工作中的真实失泄密案例,提醒全体检察人员要增强失泄密防范意识,从细节做起,坚决做到内外网分离、涉密信息不上“网”。通过培训,提高了干警们的保密意识,进一步明确其在日常保密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增强了保密能力和水平。
为了巩固培训效果,院保密委员会安排了保密知识测试,以查漏补缺的形式督促干警要加强学习,夯实保密工作理论基础,以学促干,筑牢我院保密防火墙。